2024年以来,公安网安部分针对造谣诽谤、侵略隐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重拳出击,有力保护了网络空间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取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网安部分发布4起冲击网络流言典型事例。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严厉冲击
网络流言4起典型事例
一、依法办理涉海亮广场打架斗殴案网络流言案事情156起,其间,采纳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7人,行政罚款11人,行政正告2人,批判教育135人。
典型事例:
高某在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谈论
2024年10月18日,武川县网民高某在关于海亮广场打架斗殴事情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谈论称“殡仪馆都收到遗体了”。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分。
二、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招警网络流言案事情51起,行政罚款6人,批判教育45人。
典型事例:
邓某发布招警流言
2024年11月26日,赛罕区网民邓某因从事教培职业,为吸粉引流,经过交际渠道发布不实信息称“呼和浩特市第三监狱招聘30名狱警”,误导求职者,打乱相关单位正常工作次序。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邓某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处分。
三、依法办理涉巴彦淖尔市严重刑事案件网络流言案事情23起,行政罚款1人,行政正告1人,批判教育21人。
典型事例:
张某某假造五原县命案原因
2025年2月8日,土默特左旗网民张某某为博眼球,在交际渠道发布涉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严重刑事案件流言称“巴彦淖尔五原县杀人案和和林格尔机场欠薪有关”。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处分。
四、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地震网络流言案事情10起,行政罚款4人,批判教育6人。
典型事例:
贺某某假造预知呼市有地震流言
2024年10月30日,网民贺某某为获取眼球、招引重视,在短视频渠道发布关于托克托县地震相关信息称“昨日就知道今天有地震,4.1级,怕引起不必要的惊惧,所以没说”,谣称能预知地震。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地公安机关对贺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处分。
资料丨内蒙古网警
经查,蒋某旺为招引粉丝重视,伙同祝某华、王某乐在某地下停车场策划虚伪打斗场景,经过某短视频渠道进行直播,招引很多网民围观。该行为引发大众惊惧,严峻打乱社会正常次序。
在信息传达高速开展的当下,少量人员为获取流量牟利,假造传达网络流言,严峻打乱社会次序。近来,公安机关网安部分依法查处一同虚拟现实打乱公共次序案子,保护网络空间明亮清明。经查,蒋某旺为招引粉丝重视,伙同...